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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住時間:當日下午3:00至下午6:00(如無法於下午 6:00前入住,請務必提前告知,確認民宿當天是否可以安排人員接待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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退房時間:隔日上午11:00以前。(為維持客房清潔品質,請住客務必配合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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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住時請記得出示您含有地址的證件,以便民宿登記,在辦理登記的同時,請一併以現金或轉帳方式支付尾款。(民宿沒有提供刷卡服務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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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了安全與健康,民宿房內全面禁菸,如有需要請移駕戶外或陽台。(如發現有吸煙行為,需負責沙發及窗簾的清洗費用,實報實銷。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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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維護住宿環境,請勿攜帶寵物或任何動物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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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維護住宿品質,請每位住客保持輕聲細語,相互尊重住宿空間上的安寧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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個人貴重物品、請自行妥善保管、如有遺失,恕不負責,敬請見諒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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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確保住宿客人及民宿主人的生活隱私,民宿不開放親友及訪客入內參觀及留宿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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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保持民宿住房安全及舒適恬靜的環境、廚房設備恕不外借。為維護行館內安全,禁止使用非客房配置之任何電器用品及瓦斯器具,以免發生危險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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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維護住宿品質,請依房型人數進住,如需加人,請於入住前三日告知,約定訂房人數(包含大人、幼童人數),七歲及七歲以上住宿即需收加人費用,七歲以下酌收清潔費300元僅提供毛巾(不提供餐食及床墊棉被枕頭)未告知加人狀况,每人酌收2,000元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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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需要增加棉被、枕頭,每條棉被酌收200元清潔費、枕頭100元清潔費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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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物與客房內設施,請愛惜使用並請勿帶走,如有損壞須照價賠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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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維護公共區域清潔,民宿不提供烤肉及烹煮食物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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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維護住宿安寧,請勿於室內打麻將,以免影響其他住宿旅客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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延期住宿:請於住宿日前七日以前告知,延期以一次為限,如遇天災 (颱風、地震) 經當地政府或旅客所在地政府發佈停止上班上課,將可辦理延期住宿,並將保留訂金三個月,並於期限內擇期住宿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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取消訂房訂金退還標準:( 依據交通部觀光局規定 ) |
a. |
預定住宿日前14日取消訂房,可退回全部訂金。 |
b. |
預定住宿日前10日至13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70% 的訂金。 |
c. |
預定住宿日前7日至9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50% 的訂金。 |
d. |
預定住宿日前4日至6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40% 的訂金。 |
e. |
預定住宿日前2日至3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30% 的訂金。 |
f. |
預定住宿日前1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20% 的訂金。 |
g. |
預定住宿日當天取消者,不退回訂金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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取消訂房:凡於住房當日未辦理入住者,視同取消訂房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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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宿當日,如遇天災(颱風、地震),經當地政府或旅客所在地政府發布停止上班上課判定準則,可退還全額訂金或保留訂金。 |